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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销知识—肥料包装骗术有哪些?


类别:营销宝典 关键词: 时间:2014-5-19

骗术1:炒作新概念
     农民在内心中愿意使用更先进的肥料产品,厂家利用农民的这种心理炒作概念。如在肥料包装袋上标明进口纳米磁性剂、激活素、光能素等专业名词,令农民消费者眼花缭乱。还有不法企业两个年度生产同一个产品,却不停地变换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,以便躲避消费者的质疑,也让执法者找不到责任人。
骗术2:任意夸大产品作用
     由于国家在专用肥以及功能型肥料上既没有设立专门的规范,也没有严格的规定来进行管理,一些不法厂家就抓住这一漏洞,利用农民对肥料的认识较低,很难分辨的特点在包装袋上面冠以欺骗性的名称,如“全元素”多功能”全营养”等,一种肥料成了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。还有大量的各类专用肥料,实际则是同一个配方,但因为在包装上打上“香蕉专用”苹果专用”等字样,价格就要翻几番。而农民往往会被包装上的夸大其辞所迷惑。
     骗术3:臆造化肥商品名称,混淆概念
     三元复合肥和二元复合肥在实质上有很大差异,但有些厂家却用二元肥冒充三元肥。譬如有些复混肥明明是二元复混肥,但却标明“氮:15磷:15铜锌铁锰等:15或者N-PK-Cl 15-15-15给人造成是三元肥的感觉。还有企业打出磷酸三铵、三铵等产品名称,实际上就是三元复合肥。
     骗术4:打出“权威机构”认证的幌子
     有些厂家利用农民消费者相信政府、崇信权威机构的心理特点,或者无中生有地假造权威机构,或是权威机构不知情的情况下“自我认定”如在一些劣质产品的包装上公然虚假标注“国家×部推荐产品”某某质检所认可产品”国家×部肥料质检中心推荐产品”等。更有甚者,有些小企业因为和当地农业部门合作定点生产配方肥,于是配方肥包装上,不只不依照要求标识,甚至有些产品连成份都不标明,只在包装袋上标注“机构推荐使用”。
     骗术5:刻意夸大总养分含量
     有的厂家在复混肥或尿素商品包装上,将次量元素钙、镁、硫或有机质等成分均违规地加入到肥料总养分含量计量中。复混肥料国标早已明确规定,总养分是指总N有效P2O5和K2O三种大量元素含量之和,而有些企业以中、微量元素,有机钾”腐殖磷”氨基酸”等成份含量与氮磷钾三要素合并计算在一起,并用总含量”这个自标的新名词将产品含量虚假地标高,让消费者误以为此类产品养分总含量高于其他产品,从而上当受骗。
     骗术6:“洋”字码忽悠农民
     很多农民认为进口肥料的质量更好。于是不法厂家就将产品包装打上“洋”名冒充进口货,行骗卖高价。有以下几种情况:1模仿进口化肥商标或取相似名称,冒充进口产品。2盗用国外生产商名义或标注“进口许可证”执行中国国标”或由“××公司授权生产”等。采用先注册或虚拟出一个境外空壳公司,然后以空壳公司的名义委托自己的企业进行生产,如此一来化肥就披上了一件“洋外套”。3假标国外技术产品误导消费者。如有的造假者在包装上标称“采用挪威技术”“俄罗斯提供技术”“引进德国最新工艺”等等。4谎称进口原材料。5假冒名牌。一些无证商贩,印制进口或知名品牌的包装,里面实际为劣质肥料。
     专家支招:
    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上海)副主任商照聪:包装标识规范和质量同等重要,化肥包装标识不规范实际上也是质量问题的一种,从接触的案例来看,许多企业都呈现过包装标识不规范的情况。究其原因可分为两种,一是企业包装标识规范意识尚存欠缺,认为只要产品质量好,包装标识都是身外之物,无须特别在意,从而造成违规;另一种则是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有意为之,或夸大宣传,或寻找噱头取一些吸引眼球的商品名称,或在包装标识上不依照规定故意漏标或错标,涉嫌欺诈消费者。
     对于前一种情况,要提醒企业,包装标识和质量同样重要,企业切不可做出因为标识的一些小瑕疵,因小失大,遮盖了产品自身的光芒。而对于后种情况,则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,执法人员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教育,并从法规规范上补充完善,做到执法有法可依,让所有不规范的行为无所遁形。另外还要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来呼吁企业加强自律,还市场一片净土。
     查询公司是否有肥料登记证,可到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,输入公司名称即可查询。比如输入“郑州德化新陆”即可查询到该公司的八个水溶肥料登记证,如果查不到的话,大家在购买该公司的肥料时就要谨慎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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